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时间:2026-01-04 00:11:16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精华(12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

第一条:为创造舒适、卫生、整洁的工作环境,加强公司卫生管理,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卫生区域划分为办公区域、公共区域、职工宿舍、食堂和其它区域,具体分工为:

1、经理室卫生由办公室负责打扫;

2、各部室的卫生由本部室人员负责打扫;

3、办公区公共区域卫生由各部室按照划分的卫生区域进行打扫;

4、职工宿舍、厕所卫生按照制定的值日表执行。

5、食堂卫生由厨师负责打扫。

6、其它区域卫生由办公室负责安排。

第三条:办公区域、职工宿舍和食堂区域卫生工作要做到以下方面:

1、门窗(玻璃、窗台、窗棂)无灰尘;

2、地面清洁干净,无污染、污水;

3、楼道、办公室四周墙壁及其附属物、装饰品无蜘蛛网、灰尘;

4、书橱上无灰尘、污渍、书橱档案橱内书籍资料排列整齐,无灰尘,橱顶无乱堆乱放现象;

5、桌椅摆放端正;

6、办公桌上无灰尘,物品摆放整齐;

7、微机打印机等设备保养良好干净,暖气管道、照明灯、电风扇、空调等电器干净,无灰尘;

8、室内、楼道墙壁干净无涂抹痕迹;

9、办公楼前及院门周围卫生要定期打扫,持续卫生,无纸屑、无垃圾等废弃物品;

10、厕所无异味、无蝇蛆、无尿碱,无积水,无污物。

第四条:各部室要按照划分的.区域,认真搞好卫生工作。

第五条: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定,自觉理解相关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第六条:因卫生管理制度执行不力,宿舍或其他卫生区域在抽查或检查时连续两次得分倒数最终一名,宿舍卫生有问题者扣除该宿舍所有居住人员每人10元工资,其它卫生区域卫生有问题,扣除职责部室负责人20元工资。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卫生区域进行抽查、检查、评比。

第八条:本办法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此前下发的有关卫生管理的制度同时废止。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2

为有效地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广大职工的身体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公司成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负责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对有毒有害岗位进行分类,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档案。

2、xx部负责xx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检测工作,督促落实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申报工作。

3、项目办负责新、扩、改建工程的职业安全卫生“三同时”具体实施工作。

4、xx部负责建立职业卫生档案,xx有毒有害岗位人员的健康查体和职业病的医治工作。

5、各生产单位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来施工和务工人员的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归口管理单位负责。

三、岗位和人员的确定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公司内具有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和人员,并建立职业危害人员的个人档案。

四、培训与教育

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上岗前和在岗期间要xx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遵守职业病防治的`各项规定,指导从业人员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防护设备。

五、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上岗前要经过职业健康检查,有职业禁忌的不得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在岗期间要x 检测数据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要彻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确保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也要不断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3

一、成立职业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杨继有副组长:惠守温、呼志强

成员:安监、调度、技术、通分、地测、机电、供应、财务、工会、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管理职责

职业卫生工作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相关部门相互协作,分工负责。各部门主要管理职责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①主要负责对各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参与职业卫生检查、监督和考核。

②具体负责组织召开职业卫生会议,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与奖励及相关制度的制定与实施,并定期上报有关资料。

③负责制定和完善职业卫生与健康管理责任制度、管理办公会议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管理考核奖罚制度。

2、安监站:

①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职业卫生、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②负责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及对职业卫生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

③做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有毒有害等因素的监测评价和资料的档案建立。

④负责制定及完善职业危害事故隐患排查制度、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职业危害监督检查制度。

⑤参与对职业卫生工作进行定期检查、考核、奖罚和相关制度的实施。

3、人力资源科:

①负责组织煤矿作业场所接尘作业人员、有毒有害场所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教育培训工作,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

②依据健康监护的资料和劳动者的申请履行职业病的诊断与认定工作中的相关职责。对被诊断为职业病的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和岗位调换。及时向地方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提出职业病待遇的认定。

③对劳动者上岗前、更换岗位时履行职业危害告知义务,制定职业卫生培训计划,并建立相关培训档案。

④参与职业危害事故和有关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参与职业危害监测设备、防护设施、个人(劳动者)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

⑤建立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⑥负责制定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培训制度。

4、生产、技术、通风等科: ①负责井下粉尘浓度的测试、建立观测点、定期监测。

②对主要生产工艺流程的产尘点进行监控,并制定降尘措施。

③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标准化检查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管理。

5、企管科:

①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危害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严格 ……此处隐藏11550个字……四)职业病诊疗等劳动者健康资料。

对患有职业禁忌或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劳动者通知有关单位不得安排接触某种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或调离到某种接触岗位,并妥善安置。

对劳动者出具健康监护的有关资料,对确诊职业病人按规定办理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五 事故的处理

第三十一条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立即报告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决策机构负责人,组织救护受害的劳动者,并负责保护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第三十二条 接到事故报告决策机构的负责人,会同有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启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在1小时内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三十三条 有关协助政府事故调查单位进行事故调查,并妥善进行善后处理。

第十六章 职业卫生档案

第三十四条 职业卫生档案的整理、分类、存档。

职业卫生档案是政府监管部门和本单位进行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和历史意义的材料[建设项目档案(预评价报告、严重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设计审查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及其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批复)、职业病危害申报档案、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培训(培训大纲、培训教案、考试试卷)、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档案等]。

第十七章 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负有管理职责的单位、部门、组织和人员依本单位的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对本单位、分厂、车间、班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制作检查笔录。

第三十六条 负有职责的单位、部门、组织和人员履行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被调查单位和职业病危害现场,了解情况;

(二)查阅或者复印与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行为有关的资料和采集样品;

(三)责令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部门、分厂、车间、班组和个人停止违章行为。

第三十七条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或者有证据证明危害状态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负有职责的单位、部门、组织和人员按照职责范围的职责可以采取下列临时控制措施:

(一)责令暂停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

(二)封存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

(三)组织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

第三十八条 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在执行职务时,被检查单位应当接受检查并予以支持配合,不得拒绝和阻碍。

第三十九条 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履行职责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发现用人单位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可能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不及时依法采取控制措施;

(二)发现违反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行为,不履行职责。

第十八章 奖惩细则

第四十条 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的实际工资收入和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制订奖惩细则。

第十九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各有关部门、各分厂、各工段、各班组、各岗位、根据上一级单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结合各自职业卫生管理职责制定各自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报上一级部门审查,审查通过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在醒目位置公布。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篇12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各矿井对矿各科室区队建立职业卫生档案,员工个人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简称“两档”,并由专人保管。

二、职业卫生档案包括:

1、企、事业单位职业卫生记录卡;

2、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一览表;

3、各生产单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作业人员登记卡;

4、职业病危害、职业中毒记录卡;

5、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汇总资料;

6、职业病危害因素程度分级管理表;

7、职业中毒事故报告与处理记录表等;

8、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文件、监督文书清单及有关文本;

9、职业卫生管理方针、计划、目标、方案、程序、指导书、管理制度;

10、职业卫生专(兼)职管理组织、职能及人员分工;

11、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管理档案;

12、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技术档案;

13、职业病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档案:

14、职业卫生培训教育汇总资料:

15、职业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有关资料。

三、员工个人健康档案包括:

1、员工的职业史、既往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

2、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结果;

3、职业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禁忌证名单及处理情况;

4、职业病诊断、职业病病例登记表等员工个人健康资料;

5、职业健康监护委托书或合同;

6、职业性健康检查工种及人员名单;

7、职业病人处理、安置情况汇总资料。

四、“两档”资料按档案管理的'要求建立目录、统一编号、专册登记;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期限及时进行归档。

五、“两档”资料应字迹清楚、图表清晰、文字准确可靠,并管好和用好“两档“。

六、随时、定期地根据本矿人员的变动,及时调核和补充“两档”,各表卡每年10月前系统地调整一次。

七、“两档”档案中各种资料按要求每三年复核一次;日常职业卫生工作须将测定结果、健康检查结果、职业病管理情况随时过录,以备分析。

八、员工离开单位时,有权索取个人键康档案资料,公司或矿应如实地、无偿地提供,并在所提供的个人复印件上签章。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单位需提供有关“两档”资料时,档案室应如实地提供。

十、档案室对各部门移交来的职业卫生档案,要认真进行质量检查,归档的案卷要填写移交日录,双方签字,及时编号登记,入库保管。

十一、档案工作人员对档案的收进、移出、销毁、管理、借阅利用等情况要进行登记,档案工作人员调离时,必须办好交接手续。

十二、职业卫生档案库房要坚固、安全,做好防盗、防火、防虫、防鼠、防高温、防潮、通风等项工作,并有应急措施职业卫生档案库要设专人管理,定期检查清点,如发现档案破损、变质时要及时修补复制。

十三、利用职业卫生档案的人员应当爱护档案,严禁对职业卫生档案拆卷、涂改、污损、转借和擅自翻印。

十四、每年按煤矿流程对其合规性进行评估修订。

十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有关职业档案管理的其他规定按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职业卫生标准和煤矿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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