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

时间:2026-01-19 10:26:17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

在现在社会,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为推动社区精神文明和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街道工委、办事处、共青团委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

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街道工委和共青团委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队必须具备“八个有”:有统一的标识〈统一悬挂“xx社区志愿服务队”标牌〉;有必要办公场地和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一个相当稳定的服务基地;有完整的活动计划;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凡18周岁以上的个人,志愿从事志愿服务工作,并具有相应的.服务技能,承认志愿者协会章程,履行入会登记手续,接受入会辅导,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志愿者协会的章程;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镇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团支部书记分管志愿者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科协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注册志愿者每年至少要参加5小时的志愿服务。

志愿者考核评估推行星级制,共分五级。服务时数累计达100小时者为一星级志愿者,累计达200小时者为二星级志愿者,以此类推,累计达500小时者为五星级志愿者。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2

第一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志愿者服务领导小组和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二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和共青团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三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四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社区老年人协会、关心下一代协会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3

为了加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管理,完善志愿者服务队组织的建设,规范志愿者活动,增强志愿者服务队的纪律,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使志愿者服务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队员申请及注册

(一)队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奉献精神,有志于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

(2)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具备素质;

(3)遵纪守法,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4)愿意接受所在志愿者组织和相关部门的管理和协调。

(二)注册:

(1)本着自愿的原则,申请人提出注册申请;

(2)组织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调查;

(3)调查合格后,填写统一的注册登记表;

(4)审核合格,申请 ……此处隐藏3544个字……”的志愿者精神,规范和促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加快推进和谐社区建设,健全和完善社区保障体系,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社区志愿服务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倡导和扶持下,从社区成员多种需求出发,组建以社区居民为主体的组织网络,开展各种无偿公益服务,协助解决社区问题,倡导社区居民互助,共同推动和谐社区建设的公益服务活动。社区志愿服务的主体是社区志愿者各社区志愿者组织。

第三条社区志愿者是在本街道各社区志愿者组织登记并获得其同意,自愿为他人和社会提供无偿服务的人员。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四条志愿服务组织机构由社区内自愿者服务队和各社区志愿者服务队组成。

第五条志愿者组织机构的职责:在上级党组织的领导下,招募、培训、管理志愿者,确立服务项目,落实服务活动,为社会公益工作和社会保障工作等提供服务。

第六条一个规范化的社区志愿服务站必须具备“八个有”:有常设的领导机构;有统一的标识;有一个相对独立的办公场地和必要的办公设备;有一支相对稳定的志愿者队伍;有志愿者和服务对象的档案;有相对固定的服务项目;有完整的活动计划和活动内容记录〈图片文字影像资料〉;有规范的规章管理制度。

第三章志愿者的注册与管理、权利与义务

第七条志愿者的管理推行注册志愿者制度。志愿者组织长期接纳志愿者的报名申请。

第八条注册志愿者的基本条件:热心于公益事业,不怕困难,具有奉献精神;具备与所参加的志愿服务项目及活动相适应的基本素质;根据自身愿望和条件选择一个志愿服务项目,从事一定时间的志愿服务工作;思想品质优良,无不良嗜好,无违法乱纪行为,遵纪守法;能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服从各级志愿者组织地管理;年龄16周岁以上16周岁以下的可以跟随监护人或在有组织情况下参加志愿服务。均可到社区志愿者组织申请。

第九条注册志愿者的申请程序:凭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填写注册登记表,所在社区志愿者组织按照志愿者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情况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志愿者建立志愿者档案。

第十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享有以下权利:

一志愿者接受志愿者组织的培训。培训分为:志愿者基本知识培训、服务技能培训;

二志愿者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遇到困难和问题,可以请求志愿者组织的帮助解决;

三志愿者组织根据志愿者所从事志愿活动的需要,可要求相关部门为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提供相应的人身保险;

四志愿者享有监督、建议、批评、出入组织自由的.权利。

第十一条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志愿服务;

二遵守《邵武市志愿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

三完成志愿者组织安排的服务工作等;

四维护志愿者和志愿者组织的声誉和形象,保证服务质量;

五开展志愿服务时应当统一着装或佩戴统一的标志。

第四章服务范围和重点对象

第十二条社区志愿服务范围包括社区服务、环境保护、社区文化、社区教育、社区帮困、社区治安以及大型社会活动的服务工作等公益事业。这些服务以志愿者及其组织的行为能力为限。

第十三条社区志愿服务的重点对象是残疾人、老年人、优抚对象和其他具有特殊困难需要救助的社会成员。志愿者组织根据服务对象的申请或者实际需要,提供力所能及的志愿服务。志愿者、志愿者组织与服务对象之间是自愿、平等的服务与被服务关系,应当互相尊重、平等相待。

第五章保障与奖励

第十四条社区要确保有专门的志愿服务工作场所、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

第十五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的经费可接受社会捐赠和资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经费的筹集、使用和管理依法接受街镇团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监督。

第十六条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落实专人分管志愿服务工作。

第十七条各级党、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积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工作,在社区志愿服务中发挥主体作用。

第十八条社区党员志愿者组织、妇女志愿者组织等统一纳入社区志愿者服务管理体系,接受社区志愿者组织的协调管理。

第十九条建立志愿服务时间累计和绩效评价制度,统一发放《注册志愿者工作手册》,志愿服务的时间累计数和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考核、表彰志愿者的重要依据。

社区志愿者工作制度8

一、在区科协和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科普志愿者服务工作。

二、科普志愿服务是不为物质报酬,出于良知、信念、责任,自愿为社会和他人提供科普服务和帮助的活动。

三、社区科普志愿者组织是由有一技之长或自愿为社区科普发展、建设提供服务的社会单位和社区居民组成,按自愿原则进行注册登记。

四、社区科普志愿者服务提倡“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工作理念,自觉参与社区各种科普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积极配合社区开展科普型社区的各项创建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学科学、用科学”的社会氛围。

五、遵循志愿服务的原则,服务热情周到,不收受任何报酬、礼品等。

六、每月召开一次例会,研究讨论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并改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七、科普志愿者每年参加志愿服务不少于40个小时,并认真做好服务活动的登记和档案资料的整理。

社区科普活动制度

一、在街道科协的领导、统筹、协调下,在社区科普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带领下开展科普活动。

二、科普活动纳入社区居委会的,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三、科普活动有专人组织、有专项经费投入、有齐全记录。

四、“北京科技周”、“科普之夏”活动有计划、有

安排,组织好5月“科普宣传月”、7月“科普文化节”活动。

五、定期组织科普志愿者队伍,每月开展专项宣传教育和服务活动1次。

六、每年开展大型科普活动不少于三次,中型活动不少于六次,每月举办小型科普活动1-2次,定期播放科教录像和开设科普课堂。

七、坚持科普活动室、科普培训基地及电子触摸屏的利用,办好健身、养生、保健等兴趣班,聘请有关专家举办科普知识讲座。

八、每季度更新1次科普橱窗。

社区与驻区单位资源共享制度

一、坚持“资源整合、优势互补、互利共赢、共同提高”的原则。

二、开展共建活动,坚持互相帮助,互相促进,使社会单位的人力、场地、设备等资源最大限度的`为社区提供服务。

三、发挥社区优势,努力为社会单位的建设与发展服务。

四、社区开展科普等活动需使用驻区单位的资源时,应由社区居委会派人及时与单位沟通,并派专人进行组织。

五、驻区单位视活动和投入情况,为社区科普活动提供服务。

六、为使资源得到可持续利用,社会单位可采取低偿与无偿服务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资源共享。

七、社区科普活动组织者,负责教育居民爱护服务设施,遵守有关管理制度,保证使用资源的完好无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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